软件企业税收减免文件规定是什么时候实施的,这个问题的答案可能会因地区和国家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在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支持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税发[2018]4号),该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这个文件规定了对软件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相关服务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这些优惠政策包括:
1. 对软件企业销售自产的软件产品,按照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对进口软件产品,按照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2. 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集成电路产品,按照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对进口集成电路产品,按照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3. 对软件企业从事研发活动,按照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4. 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从事研发活动,按照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5. 对软件企业购买用于研发的软件,可以按照规定的比例抵扣其进项税额。
6. 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购买用于研发的设备,可以按照规定的比例抵扣其进项税额。
7. 对软件企业提供软件技术服务,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8. 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提供设备维修、维护等服务,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9. 对软件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以及相关服务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享受其他税收优惠政策。
这些优惠政策旨在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提高我国在全球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中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