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信息管理办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17年6月发布的一部行政法规,旨在规范计算机信息的管理和使用,保障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促进计算机信息的健康有序发展。该办法共分为七章,包括总则、网络与信息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法律责任和附则。
第一章“总则”规定了计算机信息管理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明确了国家对计算机信息的管理职责,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网络与信息安全”主要规定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基本要求,包括网络安全、信息安全的基本概念、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理等。
第三章“数据安全”主要规定了数据安全的基本要求,包括数据分类、数据安全等级划分、数据安全保护措施等。
第四章“个人信息保护”主要规定了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要求,包括个人信息的定义、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存储、传输和销毁等。
第五章“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主要规定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要求,包括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定义、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保护措施等。
第六章“法律责任”主要规定了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等。
第七章“附则”是对本办法的解释、施行日期和过渡期的规定。
实施指南部分,该办法对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在计算机信息管理方面的职责进行了明确,提出了具体的操作流程和要求,以确保计算机信息的有效管理和使用。同时,该办法还强调了加强国际合作,共同应对计算机信息领域的挑战和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