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AI)的概念首次在1956年的达特茅斯会议上提出。这次会议是由美国计算机科学家马文·明斯基、约翰·麦卡锡、克劳德·香农和艾伦·图灵共同举办的,旨在探讨人工智能的可能性和未来发展方向。
在会议上,专家们讨论了人工智能的定义、目的和可能的应用。他们提出了一种被称为“符号主义”的方法,即将人类智能视为通过符号系统(如语言、数学等)进行推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种方法强调了知识表示和推理的重要性,为后来的人工智能研究奠定了基础。
此外,会议还讨论了人工智能与人类智能的差异,以及如何使机器具备类似人类的智能。专家们认为,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解决许多技术难题,包括自然语言处理、机器学习和感知能力等。他们还提出了一些初步的人工智能概念,如专家系统、自适应系统和智能代理等。
尽管当时没有明确的人工智能定义,但这次会议为人工智能的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并推动了后续的研究和探索。它标志着人工智能作为一个独立学科的诞生,为现代计算机科学和信息学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