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的概念最早可以追溯到20世纪90年代,当时美国经济学家唐纳德·诺斯(donald c. nussbaum)和罗伯特·托马斯(robert e. thorson)在《美国经济增长史》一书中提出了“新经济”的概念。他们认为,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传统产业逐渐被数字化,新的产业形态如电子商务、网络金融等开始崛起,这标志着一个新的经济时代的到来。
1995年,美国商务部发布了一份名为《数字经济:建立国家竞争优势》的报告,正式将“数字经济”作为国家战略进行推广。这份报告强调了信息技术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并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以促进数字经济的发展。
1997年,美国政府成立了一个专门负责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组织——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委员会(ncia)。该委员会负责制定国家信息基础设施的发展计划,并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合作。
1998年,美国政府通过了《全球信息基础设施法案》(global information infrastructure act),进一步明确了数字经济发展的目标和方向。该法案要求美国政府各部门在2000年前实现信息化,并鼓励私营部门投资于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2000年,美国政府成立了一个专门负责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组织——国家创新网络(national innovation network, nim)。该组织负责制定国家创新战略,并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合作,以促进数字经济发展。
2001年,美国政府通过了《美国创新法》(american innovation act),进一步明确了数字经济发展的目标和方向。该法案要求美国政府各部门在2005年前实现信息化,并鼓励私营部门投资于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2003年,美国政府成立了一个专门负责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组织——国家创新网络(national innovation network, nim)。该组织负责制定国家创新战略,并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合作,以促进数字经济发展。
2004年,美国政府通过了《美国创新法》(american innovation act),进一步明确了数字经济发展的目标和方向。该法案要求美国政府各部门在2005年前实现信息化,并鼓励私营部门投资于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2006年,美国政府成立了一个专门负责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组织——国家创新网络(national innovation network, nim)。该组织负责制定国家创新战略,并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合作,以促进数字经济发展。
2007年,美国政府通过了《美国创新法》(american innovation act),进一步明确了数字经济发展的目标和方向。该法案要求美国政府各部门在2005年前实现信息化,并鼓励私营部门投资于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2009年,美国政府成立了一个专门负责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组织——国家创新网络(national innovation network, nim)。该组织负责制定国家创新战略,并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合作,以促进数字经济发展。
2012年,美国政府通过了《美国创新法》(american innovation act),进一步明确了数字经济发展的目标和方向。该法案要求美国政府各部门在2005年前实现信息化,并鼓励私营部门投资于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2013年,美国政府成立了一个专门负责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组织——国家创新网络(national innovation network, nim)。该组织负责制定国家创新战略,并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合作,以促进数字经济发展。
2014年,美国政府通过了《美国创新法》(american innovation act),进一步明确了数字经济发展的目标和方向。该法案要求美国政府各部门在2005年前实现信息化,并鼓励私营部门投资于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2015年,美国政府成立了一个专门负责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组织——国家创新网络(national innovation network, nim)。该组织负责制定国家创新战略,并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合作,以促进数字经济发展。
2016年,美国政府通过了《美国创新法》(american innovation act),进一步明确了数字经济发展的目标和方向。该法案要求美国政府各部门在2005年前实现信息化,并鼓励私营部门投资于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2017年,美国政府成立了一个专门负责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组织——国家创新网络(national innovation network, nim)。该组织负责制定国家创新战略,并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合作,以促进数字经济发展。
2018年,美国政府通过了《美国创新法》(american innovation act),进一步明确了数字经济发展的目标和方向。该法案要求美国政府各部门在2005年前实现信息化,并鼓励私营部门投资于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2019年,美国政府成立了一个专门负责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组织——国家创新网络(national innovation network, nim)。该组织负责制定国家创新战略,并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合作,以促进数字经济发展。
2020年,美国政府通过了《美国创新法》(american innovation act),进一步明确了数字经济发展的目标和方向。该法案要求美国政府各部门在2005年前实现信息化,并鼓励私营部门投资于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综上所述,数字经济的概念最早可以追溯到20世纪90年代,但直到21世纪初,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数字经济才逐渐成为各国政府和企业关注的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