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著作权的主体,即著作权人,是指对软件享有著作权的个人或组织。在软件著作权中,著作权人有权对其创作的作品进行独占使用、许可他人使用和转让等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例如,一个软件开发者可以作为自然人拥有其开发的软件的著作权;一个软件开发公司可以作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拥有其开发的软件的著作权。
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包括:
1. 独占使用权:著作权人有权对其创作的软件作品进行独占使用,不受他人干涉。这意味着著作权人可以在其创作的作品上标注自己的姓名、标志等,以表明其对该作品的所有权。
2. 许可使用权:著作权人有权许可他人使用其创作的软件作品,但需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并支付相应的报酬。许可使用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
3. 转让权:著作权人有权依法将其创作的软件作品转让给他人,但需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转让权包括转让或许可转让的权利。
4. 获得报酬的权利:著作权人有权在其创作的软件作品上获得报酬,如通过销售、许可使用等方式获得收益。
5. 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权人有权保护其创作的软件作品不受侵犯,包括防止他人非法复制、修改、剽窃等行为。
6. 维护公共利益权:在某些情况下,著作权人有权维护公共利益,如防止软件作品被用于非法活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
总之,软件著作权的主体是著作权人,他们有权对其创作的软件作品享有独占、许可和转让等权利。这些权利的行使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确保软件作品的合法使用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