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开发可以开具信息技术服务费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购买方开具发票。其中,提供软件产品或相关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接受方开具发票。
在开具发票时,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1. 确定开票内容:根据软件开发合同或协议,明确开发项目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等相关信息。
2. 准备开票资料:包括软件开发合同或协议、收款凭证(如银行转账回单)、税务登记证、纳税人资格证明等相关证件。
3. 填写开票信息:在发票上填写开票日期、发票号码、税控设备编号、税率等信息。
4. 核对开票金额:确保开票金额与合同约定的金额一致,如有差异应及时调整。
5. 打印发票:使用税控设备进行发票打印,确保发票内容准确无误。
6. 交付发票:将打印好的发票交给购买方,并要求对方确认收到发票。
7. 保存发票:妥善保管好发票原件和复印件,以备查验。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税收政策和规定,建议在开具发票前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专业会计人员,以确保符合当地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