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开发可以开具信息技术服务费发票,这是由税法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提供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整合服务等现代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同时,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对卫生健康行业的企业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允许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
至于为什么需要交税,这是因为软件开发属于现代服务业的一部分,而现代服务业是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增值税。因此,软件开发公司作为增值税纳税人,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国债利息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因此,如果软件开发公司符合免税条件,也可以申请享受免税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