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媒体技术属于计算机类,但不属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是一门交叉学科,它结合了计算机科学、艺术设计、通信技术和多媒体技术等多个领域的知识。
数字媒体技术主要研究如何利用计算机技术来创作、编辑和处理各种形式的数字媒体内容,如图像、音频、视频等。这包括使用计算机图形学、动画、虚拟现实、3D建模等技术来创建逼真的视觉效果,以及使用音频处理、音乐制作等技术来创作高质量的音频作品。此外,数字媒体技术还涉及到网络传播、数字版权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以确保数字媒体内容的合法使用和传播。
数字媒体技术的主要应用领域包括电影电视制作、游戏开发、广告设计、网页设计、动画制作、虚拟现实等领域。在这些领域中,数字媒体技术的应用使得人们能够以更加直观、生动的方式表达自己的创意和想法。
虽然数字媒体技术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有一定的联系,但它更侧重于应用计算机技术来解决实际问题,而不是深入探讨计算机科学的基本原理和理论。因此,将数字媒体技术归类为计算机类更为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