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开发合同与买卖合同在法律性质上有所不同。
首先,软件开发合同是一种服务合同,它涉及到的是提供软件产品或服务的行为。在这种合同中,一方(通常是买方)支付一定的费用以获取另一方(通常是卖方)提供的软件产品或服务。这种合同通常包括了软件的功能、性能、质量等方面的要求和约定。
而买卖合同则是一种商品交易合同,它涉及到的是商品的买卖行为。在这种合同中,买方购买卖方的商品,卖方交付商品给买方,买方支付相应的价款。这种合同通常包括了商品的种类、数量、价格等方面的约定。
其次,软件开发合同与买卖合同的法律关系也不同。在软件开发合同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基于软件开发的特定需求和约定而产生的。而在买卖合同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基于商品交易的一般原则和约定而产生的。
最后,软件开发合同与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也不同。一般来说,软件开发合同的法律效力高于买卖合同。这是因为软件开发合同涉及到的是技术成果的转让,而技术成果的转让具有特殊的法律性质和价值。而买卖合同则是基于商品交易的一般原则和约定而产生的,其法律效力相对较低。
综上所述,软件开发合同与买卖合同在法律性质、法律关系和法律效力等方面都有所不同。软件开发合同是一种服务合同,涉及软件产品的提供和交付;而买卖合同则是一种商品交易合同,涉及商品的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