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是指受法律保护的软件作品,包括源代码、目标代码、可执行程序、文档资料等。这些作品是计算机软件创作活动的成果,具有独创性、可复制性和可传播性等特点。
1. 源代码:源代码是指计算机程序的原始代码,包括算法、数据结构、控制流程等。源代码是计算机软件的核心,是实现软件功能的基础。源代码的保护对于维护软件开发者的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2. 目标代码:目标代码是指将源代码编译成机器语言后的程序。目标代码具有可执行性,可以直接在计算机上运行。目标代码的保护有助于防止他人非法复制和修改软件。
3. 可执行程序:可执行程序是指可以被计算机操作系统直接执行的程序。可执行程序通常由编译器将源代码编译生成,具有独立的运行文件。可执行程序的保护有助于防止他人非法分发和修改软件。
4. 文档资料:文档资料是指与软件相关的说明、指南、注释等文件。文档资料可以帮助用户更好地理解和使用软件,提高软件的使用效率。文档资料的保护有助于维护软件开发者的权益,防止他人非法抄袭和剽窃。
5. 数据库:数据库是指存储和管理数据的集合。数据库中的表、字段、记录等都是计算机软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数据库的保护有助于防止他人非法获取和使用软件中的数据。
6. 网络服务:网络服务是指通过网络提供的各种服务,如网页、电子邮件、即时通讯等。网络服务中的代码、接口、协议等也是计算机软件的一部分。网络服务的保护有助于防止他人非法访问和修改软件。
7. 第三方库:第三方库是指由其他开发者开发的、用于支持软件运行的库文件。第三方库中的函数、类、模块等也是计算机软件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方库的保护有助于防止他人非法复制和修改软件。
8. 嵌入式软件:嵌入式软件是指嵌入在硬件设备中的软件。嵌入式软件的保护有助于防止他人非法修改和替换硬件设备中的软件。
9. 移动应用:移动应用是指安装在移动设备上的应用程序。移动应用的保护有助于防止他人非法分发和修改软件。
10. 云计算服务:云计算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提供的计算资源和服务。云计算服务中的代码、接口、协议等也是计算机软件的一部分。云计算服务的保护有助于防止他人非法访问和修改软件。
总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客体主要包括源代码、目标代码、可执行程序、文档资料、数据库、网络服务、第三方库、嵌入式软件、移动应用和云计算服务等。这些作品是计算机软件创作活动的成果,具有独创性、可复制性和可传播性等特点。保护这些作品有助于维护软件开发者的权益,促进计算机软件产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