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期是指计算机软件受到法律保护的时间长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计算机软件的保护期为50年,自软件开发者首次发表该软件之日起计算。
在计算机软件的保护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犯软件的著作权。如果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等行为,将构成对软件著作权的侵犯。
此外,计算机软件的保护期还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例如,如果软件是合作开发的,那么保护期将从最后完成该软件的单位决定终止日期开始计算;如果软件是继承完成的,那么保护期将从软件继承完成之日起计算。
在计算机软件的保护期内,软件著作权人享有以下权利:
1. 软件著作权人有权对其软件进行修改、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等。
2. 软件著作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其软件。
3. 软件著作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
4. 软件著作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
5. 软件著作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销毁侵权软件。
6. 软件著作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支付合理的报酬。
总之,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这是为了保护软件开发者的权益,鼓励创新和技术进步。同时,这也有助于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