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人是指创作作品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计算机软件领域,著作权人通常指编写、设计、制作和发布计算机软件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归软件开发者所有。这意味着,如果某项计算机软件是由自然人或法人开发的,那么该软件的著作权就归该自然人或法人所有。如果某项计算机软件是由多个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共同开发的,那么这些共同开发者可以共同享有该软件的著作权。
在计算机软件中,著作权人拥有以下权利:
1. 署名权:著作权人有权在其创作的计算机软件上署名,以表明其为该软件的作者。
2. 修改权:著作权人有权对其创作的计算机软件进行修改,以使其更加完善。
3. 复制权:著作权人有权将其创作的计算机软件复制到其他载体上,以便他人使用。
4. 发行权:著作权人有权通过出售、出租等方式将计算机软件许可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并获得报酬。
5. 信息网络传播权:著作权人有权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创作的计算机软件,并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擅自传播其作品。
6. 翻译权:著作权人有权授权他人将其创作的计算机软件翻译成其他语言,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报酬。
7. 汇编权:著作权人有权授权他人将其创作的计算机软件与其他作品进行汇编,但汇编作品必须注明原作者姓名。
8. 应当支付报酬的权利:对于计算机软件的复制、发行等行为,著作权人有权要求他人支付相应的报酬。
9. 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权人有权保护其创作的计算机软件不受歪曲、篡改、剽窃等侵犯。
10. 展览权:著作权人有权在其控制的场所展示其创作的计算机软件,并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擅自展示其作品。
11. 许可使用权:著作权人有权将其创作的计算机软件许可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并有权收取使用费。
12. 转让权:著作权人有权将其创作的计算机软件转让给他人,并有权收取转让费用。
13. 继承权:著作权人去世后,其继承人有权继承其著作权,并有权继续行使相关权利。
总之,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属于创作该软件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他们享有一系列与著作权相关的权益。这些权益旨在鼓励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促进计算机软件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