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该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其中,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计算机软件属于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对于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此外,对于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计算机软件作为一项技术方案,可以申请发明专利。在申请发明专利时,需要提交一份详细的专利申请文件,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和摘要等部分。在审查过程中,专利局会对申请文件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以确保申请符合专利法的要求。如果申请被批准,申请人将获得专利权,享有对计算机软件的独占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