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外包出口退税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增值税退税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对软件企业销售其自主研发生产的软件产品、集成电路产品、嵌入式系统产品以及信息安全专用设备取得的销售额,按照现行增值税税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同时,对软件企业购买其自主研发生产的软件产品、集成电路产品、嵌入式系统产品以及信息安全专用设备,按照现行增值税税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2. 企业所得税退税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0号)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对软件企业销售其自主研发生产的软件产品、集成电路产品、嵌入式系统产品以及信息安全专用设备取得的销售额,按照现行增值税税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同时,对软件企业购买其自主研发生产的软件产品、集成电路产品、嵌入式系统产品以及信息安全专用设备,按照现行增值税税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3. 关税退税政策: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进口商品最惠国税率的公告》(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7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对软件企业进口的软件产品,按照现行增值税税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4. 其他税收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可以享受所得税优惠。此外,对于从事研发活动的软件企业,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5. 出口退税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出口退税机制的通知》(财税〔2015〕88号)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对软件企业出口的软件产品,按照现行增值税税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同时,对软件企业购买其自主研发生产的软件产品、集成电路产品、嵌入式系统产品以及信息安全专用设备,按照现行增值税税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总之,软件外包出口退税政策旨在鼓励软件企业扩大出口,提高国际竞争力。通过实施这些政策,可以降低软件企业的出口成本,提高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促进软件产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