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POS机的行为在法律上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如果个人或单位违反国家规定,向他人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或者违反国家规定,使用他人账户进行资金支付结算,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则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规定了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和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如果出借POS机的行为涉及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那么这种行为也可能构成犯罪。
因此,出借POS机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关于支付结算的管理规定,还可能触犯刑法,构成非法经营罪、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等罪名。对于出借POS机的单位和个人来说,一旦被发现,将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严重者甚至可能面临刑事拘留、逮捕和判刑等处罚。
为了避免触犯法律,建议广大商户和个人在使用POS机时,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支付结算的管理规定,不得擅自出借、转让或出租POS机给他人使用。同时,也要加强对自身POS机的管理和监控,确保其安全、合规地使用。如发现有违法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