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程序开发属于第35类商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第35类商标包括以下商品和服务:广告、商业管理、商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计算机软件及硬件、办公设备、通信服务、互联网服务、网络相关服务、电子商务、电子数据处理、在线数据处理和存储、计算机软件设计、计算机硬件设计、计算机软件安装、计算机硬件安装、计算机软件维护、计算机硬件维护、计算机软件批发、计算机硬件批发、计算机软件零售、计算机硬件零售、计算机软件进出口、计算机硬件进出口等。
小程序开发作为一种新兴的互联网服务形式,涉及到了计算机软件的设计、安装、维护、批发、零售以及进出口等环节。因此,小程序开发属于第35类商标。在申请商标注册时,需要明确指定第35类商标,以确保商标的有效性和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