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电子政务处是负责推动和实施自治区电子政务工作的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
1. 制定电子政务发展规划和政策,为电子政务工作提供指导和依据。
2. 负责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确保电子政务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3. 负责电子政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提供统一的电子政务服务入口,方便公众和企业使用。
4. 负责电子政务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为政府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5. 负责电子政务项目的申报、审批和监督,确保项目按照规划和要求进行。
6. 负责电子政务培训和宣传,提高公众和企业对电子政务的认识和使用能力。
7. 负责电子政务的安全保障,防范网络攻击和信息泄露等风险。
8. 负责电子政务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引进先进的电子政务技术和经验,提升自治区电子政务水平。
9. 负责电子政务的评估和监测,定期对电子政务工作进行评估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0. 负责电子政务的投诉处理,解答公众和企业在使用电子政务过程中的问题,维护良好的电子政务环境。
总之,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电子政务处的主要职责是推动和实施电子政务工作,为公众和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