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合同的申请执行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书面形式包括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这意味着,电子合同作为一种书面形式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此外,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因此,电子合同的申请执行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当事人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申请执行电子合同。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审查电子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以及双方当事人的履行情况,如果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将依法进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