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签名法第九条规定了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根据该条规定,当事人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不得仅因为其是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存储或显示的而否认其与在有形的书面合同文本上所载明的姓名或者名称相同的人之间的合同关系。这意味着电子签名具有与纸质签名同等的法律效力。
电子签名法第九条还规定了电子签名的认证规则。根据该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二是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三是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四是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只有满足这些条件的电子签名,才能被视为可靠电子签名。
此外,电子签名法第九条还规定了电子签名的验证规则。根据该条规定,验证电子签名时,应当采用可靠的电子签名认证机构提供的、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子签名认证服务。这有助于确保电子签名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总之,电子签名法第九条规定了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和认证规则,旨在保障电子签名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这些规定对于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