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合同变成纸质文字后,其法律效力并不会受到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因此,只要电子合同的内容完整、真实,并且双方当事人已经签字或盖章,那么即使电子合同被打印成纸质文字,也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电子合同的内容涉及到个人隐私或其他敏感信息,那么在打印成纸质文字后,这些信息可能会被泄露。因此,在打印电子合同之前,建议先进行备份,以防止数据丢失或泄露。此外,还应该确保打印出的纸质合同与电子合同内容完全一致,以避免因格式问题导致合同无效。
总之,电子合同变成纸质文字后仍然是有效的,但需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和确保合同内容的一致性。在签订电子合同时,建议使用加密技术来保护数据安全,并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