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他公司名称开发APP,涉嫌侵权与欺诈的行为是违法的。这种行为侵犯了原公司的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同时也违反了商业道德和法律法规。
首先,冒用他人公司名称开发APP属于侵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构成侵权。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翻译、注释等作品,或者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构成侵权。
其次,冒用他人公司名称开发APP还可能涉及欺诈行为。如果该APP声称自己是某知名公司的产品或服务,但实际上是由其他公司开发的,那么这可能构成虚假宣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如果消费者因受欺诈而购买了冒用他人公司名称的APP,他们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综上所述,冒用他人公司名称开发APP是一种违法行为,不仅侵犯了原公司的知识产权,还可能涉及欺诈行为。这种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以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