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关于电子合同的约定条款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定义和范围:电子合同是指通过电子通信手段订立的合同,包括电子邮件、电报、传真、数据电文等形式。电子合同的范围包括网络交易、电子商务、在线服务等。
2. 电子合同的形式:电子合同可以通过电子签名、电子认证等方式进行确认。电子签名是指通过数字证书、电子签名技术等方式对电子合同内容进行确认的一种方式。电子认证是指通过第三方机构对电子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确认的一种方式。
3. 电子合同的内容:电子合同的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包括合同当事人、合同标的、合同价款、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方式等。电子合同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4. 电子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电子合同的签订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当有双方当事人的电子签名或者电子认证。电子合同的履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5. 电子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电子合同的变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当有双方当事人的电子签名或者电子认证。电子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当有双方当事人的电子签名或者电子认证。
6. 电子合同的争议解决:电子合同的争议应当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当事人可以通过电子签名或者电子认证的方式确认电子合同的有效性。
7. 电子合同的备案和登记:电子合同的备案和登记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将电子合同的内容、签订时间等信息报送相关部门备案或者登记。
8. 电子合同的公证和认证:当事人可以要求公证机关对电子合同进行公证。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认证机构对电子合同进行认证。
9. 电子合同的法律责任:当事人违反电子合同的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当事人可以通过电子签名或者电子认证的方式确认电子合同的有效性,以免除其法律责任。
10. 电子合同的保密和安全:当事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电子合同的内容不被泄露、篡改或者破坏。当事人应当确保电子合同的安全,防止因网络安全等问题导致电子合同的丢失、损坏或者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