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级保护定级对象是指需要实施定级保护的系统。根据《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19)的规定,等级保护定级对象包括以下几类:
1. 信息系统:指由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设施组成的信息处理系统,包括硬件和软件。
2. 网络与通信设施:指用于连接和传输信息的物理或虚拟网络和通信设施,包括局域网、广域网、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络等。
3. 数据中心:指集中存储和管理大量数据的设施,包括服务器、存储设备、备份设备等。
4. 云计算平台:指提供云服务的平台,包括基础设施即服务(IaaS)、平台即服务(PaaS)和软件即服务(SaaS)。
5. 物联网设备:指通过网络连接的各类终端设备,如传感器、控制器、执行器等。
6. 移动应用:指安装在移动设备上的应用,如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
7. 工业控制系统:指用于控制工业生产过程的系统,包括自动化控制系统、智能控制系统等。
8. 其他信息系统:指除上述类别外的信息系统,如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等。
为了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需要对以上各类系统进行定级保护。根据系统的重要性、敏感性和风险程度,将系统分为不同的安全等级,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例如,对于涉及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系统,应采取最高级别的保护措施;对于一般性的信息系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适当的保护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