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软件著作权(软著)并不一定要求开发软件。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条的规定,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这意味着,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申请软件著作权:
1. 程序源代码:软件著作权的保护对象是程序源代码,而不是最终的可执行文件或目标代码。因此,即使没有开发完整的软件产品,只要提供了程序源代码,也可以申请软件著作权。
2. 文档资料:除了源代码外,还需要提供与软件相关的文档资料,如设计说明、用户手册、安装指南等。这些文档资料有助于证明软件的功能和用途,也是软件著作权保护的重要内容。
3. 合法来源:软件著作权的保护不依赖于软件开发者的身份,也不依赖于软件的商业用途。只要软件的来源合法,即不是抄袭他人的作品,就符合申请软件著作权的条件。
4. 独立创作:软件著作权的保护要求软件具有独立创作的特征。这意味着开发者需要独立完成软件的设计、编码和测试等工作,而不是抄袭他人的成果。
5. 非商业目的:软件著作权的保护不依赖于软件的商业用途。即使软件用于商业目的,只要开发者遵守了相关法律规定,也符合申请软件著作权的条件。
综上所述,申请软件著作权并不要求开发者必须开发完整的软件产品。只要满足上述条件,开发者可以提交程序源代码及相关文档资料,申请软件著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