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开发纠纷起诉时效规定是指,在软件开发过程中,如果一方当事人违反了合同义务或者侵犯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在软件开发纠纷中,如果一方当事人违反了合同义务,例如未按照约定的时间、质量、数量交付软件产品,或者未按照约定的方式使用软件产品,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达成和解协议,那么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一方当事人侵犯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例如未经授权使用对方的软件产品,或者非法复制、修改、传播对方的软件产品,另一方当事人也可以要求对方承担侵权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达成和解协议,那么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起诉时效的规定适用于一般的民事案件,不适用于涉及知识产权的案件。在涉及知识产权的案件中,通常有更长的诉讼时效期间,例如五年或者十年。此外,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还可以通过仲裁等方式解决纠纷,而不必通过诉讼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