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制造企业考勤系统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规范企业的考勤管理,确保员工按时上下班,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企业的全体员工。
三、考勤制度
1. 工作时间: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每周工作5天,休息2天。加班时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 考勤方式:采用打卡机进行考勤,员工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打卡。
3. 请假制度:员工因事、病假需提前向部门主管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请假期间工资照发。
4. 迟到早退:员工未按规定时间到达工作岗位或离开工作岗位的,视为迟到或早退。迟到早退次数累计达到一定标准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5. 旷工:员工无故缺勤超过规定时间者,视为旷工。旷工次数累计达到一定标准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四、考勤统计与报告
1. 各部门负责收集本部门的考勤数据,并定期报送给人力资源部门。
2.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汇总全公司的考勤数据,并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
3. 对于考勤异常情况,人力资源部门应及时调查处理,并向公司领导报告。
五、考勤奖惩制度
1. 奖励:对于严格遵守考勤制度的员工,公司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2. 惩罚:对于违反考勤制度的员工,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六、附则
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领导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