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联社档案管理办法是针对信用联社的档案管理而制定的一种规定,旨在确保信用联社的档案安全、完整、有效。以下是信用联社档案管理办法的全文:
一、总则
1. 为了加强信用联社的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有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信用联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信用联社及其所属各分支机构的档案管理工作。
3. 信用联社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职责,加强对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
4. 信用联社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二、档案分类与归档
5. 信用联社应当根据档案的性质和特点,将档案分为以下几类:
(1)业务类档案:包括信贷业务、风险管理、内部审计等方面的文件资料。
(2)管理类档案:包括人事、财务、资产负债等方面的文件资料。
(3)其他类档案:包括会议记录、培训资料、宣传材料等。
6. 各类档案应当按照其性质和特点进行归档,确保档案的系统性和完整性。
三、档案收集与整理
7. 信用联社应当建立档案收集制度,明确档案收集的范围、方式和程序。
8. 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档案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的整洁、规范和易于查找。
9. 档案整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真实性原则:确保档案内容的真实性,不得篡改、伪造档案。
(2)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不得遗漏、缺失重要档案。
(3)可读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可读性,便于查阅和使用。
四、档案保管与利用
10. 信用联社应当设立专门的档案保管场所,确保档案的安全存放。
11. 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2. 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建立档案借阅制度,明确借阅范围、程序和责任。
13. 档案借阅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保密原则:确保档案内容的保密性,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2)合理原则:确保档案的合理利用,避免浪费和滥用。
五、档案管理监督与考核
14. 信用联社应当建立档案管理监督机制,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15. 信用联社应当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价档案管理工作的效果。
六、附则
16.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7.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信用联社董事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