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企业印花税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税率优惠: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和服务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对软件开发企业销售其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按照增值税应纳税额的70%征收营业税。这一优惠政策旨在鼓励软件企业发展,促进软件产业的创新和技术进步。
2. 减免税优惠: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62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简易办法依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按3%的预征率代扣代缴增值税。这一优惠政策旨在减轻小型软件企业的税收负担,鼓励其积极参与市场竞争。
3. 退税优惠: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62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这一优惠政策旨在鼓励软件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4. 免税优惠: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62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简易办法依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按3%的预征率代扣代缴增值税。同时,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取得的收入,按3%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并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这一优惠政策旨在减轻小型软件企业的税收负担,鼓励其积极参与市场竞争。
5.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99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对软件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据实扣除。这一优惠政策旨在鼓励软件企业加大对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6.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优惠: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字〔2016〕32号)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可申请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这一优惠政策旨在鼓励软件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总之,软件企业印花税的优惠政策主要通过降低税率、减免税、退税、免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方式,为软件企业提供税收支持,促进软件产业的发展。这些优惠政策的实施,有助于激发软件企业的创新活力,推动我国软件产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