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器属于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其税收分类编码为“04”类。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9〕38号),自2019年4月1日起,我国将原适用16%税率的增值税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这意味着对于销售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简称“计算机信息服务业”)的企业,其销售计算机硬件、软件产品、网络设备、信息系统等货物或提供的技术服务,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而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等业务活动,则适用9%的增值税税率。
对于服务器而言,它属于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和运行维护服务的范畴。因此,在计算应纳税额时,需要按照适用的税率进行计算。具体来说,企业应当根据销售额或营业额乘以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来计算应纳增值税额。例如,如果企业销售一台服务器,其销售额为100万元,那么应纳增值税额为100万元乘以9%的税率,即9万元。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企业在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劳务的同时一并销售其他货物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部分的销售额,分别计算销项税额。而对于提供跨县(市)范围的货物运输业服务、旅游服务、辅助服务等业务的企业,也应当分别核算不同部分的销售额,分别计算销项税额。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计算应纳税额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但未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的,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 对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劳务,以及在中国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增值电信服务、文化体育服务、教育服务、旅游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医疗美容服务、娱乐休闲服务、体育赛事服务、教育培训服务、养老服务、商品展览服务、影视服务、软件开发服务等项目(简称“非居民服务”)的,应当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总之,服务器作为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和运行维护服务的一部分,其税收分类编码为“04”类。在计算应纳税额时,企业需要根据销售额或营业额乘以适用的增值税税率进行计算,并注意遵守相关税收法规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