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发布时间是2023年1月18日。
这项法规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23年1月18日发布,并于同日起施行。该法规旨在规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使用和管理,保障人工智能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和安全,促进人工智能产业的健康发展。
根据该法规,任何组织和个人在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 必须确保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合法性,不得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 应当保证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不得故意制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误导用户。
3. 应当保护用户的隐私和数据安全,不得未经用户同意收集、使用、公开其个人信息。
4. 应当合理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不得滥用其优势地位,侵害其他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5. 应当加强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监管,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机制,确保其合规运行。
6. 应当鼓励和支持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推动人工智能产业的创新和发展。
此外,该法规还对违反规定的组织和个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等。
总之,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发布是为了规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使用和管理,保障人工智能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和安全,促进人工智能产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