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通常简称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开发者对其开发的计算机软件享有的知识产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开发的软件,则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软件著作权的取得方式主要有两种:自动取得和登记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自然人的作品,如软件,其著作权自创作完成之日起即自动产生;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如软件,其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即自动取得。但是,如果法人或其他组织委托他人创作软件,那么著作权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但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支付报酬。
在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时,申请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软件源程序和文档;软件有权使用的图片、音频、视频等多媒体文件;软件运行所必需的计算机硬件环境说明;软件运行所必需的文字说明、工艺流程图、用户手册等辅助性文件。此外,申请人还需要提供软件著作权转让或许可合同复印件。
软件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包括了软件的全部权利,包括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汇编权、改编权、汇编权、注释权、修改权、反向工程权等。这些权利可以单独或者组合行使,并且可以在不同主体之间转移。
需要注意的是,软件著作权保护的范围不包括开发者的身份证明或者法人资格的证明文件以及涉及第三方权利的除署名权以外的其他权利。此外,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仅限于软件开发者享有的权利,对于软件的使用期限没有限制。
总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一种重要的知识产权,对于保护软件开发者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通过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可以有效地维护开发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软件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