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信息系统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保障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1.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各级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租赁、委托管理、接受捐赠的政务信息系统设备、软件和服务。
2. 采购主体:政府采购主体包括各级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事业单位等。采购主体应当依法履行采购义务,确保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3. 采购方式:政府采购方式主要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求,选择适当的采购方式。
4. 采购程序:政府采购程序包括需求调研、编制采购计划、发布采购公告、接收投标文件、评标、确定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验收、支付款项等环节。采购人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5. 采购预算: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人在采购活动中预先确定的用于支付采购项目的预算。采购预算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合理控制采购规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6. 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是指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之间签订的关于采购项目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法律文件。采购合同应当明确约定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时间、付款方式等内容,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7. 采购监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采购人应当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配合监督检查,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合规。
8. 法律责任: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采购人,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对于中标供应商,可能面临取消中标资格、罚款、赔偿损失等处罚。
总之,政务信息系统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旨在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保障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各级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应当严格遵守本办法,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