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互联网交通管理网络服务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互联网交通管理网络服务,保障交通安全、畅通和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适用于通过互联网提供交通管理信息服务的单位和个人。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交通管理网络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提供交通管理信息、导航服务、路况信息、交通违法查询等功能的服务。
第二条 从事互联网交通管理网络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接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互联网交通管理网络服务的监管,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 互联网交通管理网络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第五条 互联网交通管理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安全。
第六条 互联网交通管理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制度,及时处理交通违法行为。
第七条 互联网交通管理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交通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发布交通信息。
第八条 互联网交通管理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交通服务评价制度,接受用户反馈,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第九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互联网交通管理网络服务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第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