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安全法共分为七章,分别是总则、数据安全责任、数据安全标准、数据安全监督管理、数据安全风险评估与处置、数据安全事件处理和附则。
第一章是总则,主要规定了数据安全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和法律依据等内容。
第二章是数据安全责任,主要规定了政府、企业和个人在数据安全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包括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数据安全管理、保障数据安全等。
第三章是数据安全标准,主要规定了数据安全的标准和要求,包括数据分类分级、数据加密、数据访问控制等。
第四章是数据安全监督管理,主要规定了数据安全监督管理的职责、程序和措施,包括设立数据安全管理机构、制定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开展数据安全检查等。
第五章是数据安全风险评估与处置,主要规定了对数据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处置的程序和措施,包括建立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制定数据安全风险处置方案等。
第六章是数据安全事件处理,主要规定了对数据安全事件的报告、调查、处置和总结的程序和措施,包括建立数据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开展数据安全事件调查、制定数据安全事件处置方案等。
第七章是附则,主要规定了本法的实施日期、解释权归属和修改程序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