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开发软件属于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等。软件作为一种特殊的无形资产,具有以下特点:
1. 无形性:软件是一种无形的技术成果,它不具有物质形态,无法触摸和感知。
2. 价值性:软件的价值主要体现在其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3. 可复制性:软件可以被复制和传播,这使得软件的价值容易被竞争对手模仿和窃取。
4. 更新性:软件需要不断更新和维护,以保持其价值和竞争力。
5. 依赖性:软件的开发和使用往往依赖于特定的硬件设备和操作系统,这使得软件的价值受到限制。
6. 风险性:软件可能存在技术缺陷或安全漏洞,导致企业遭受损失。此外,软件的市场需求和技术发展也可能导致软件的价值下降。
7. 不可分割性:软件作为一种整体,其价值不能被分割成独立的部分。
8. 可评估性:软件的价值可以通过市场评估来确定,但评估过程可能受到主观因素的影响。
9. 可转让性:软件可以作为无形资产进行转让,如许可使用、出售等。
10. 可计量性:软件的价值可以通过一定的指标(如销售额、市场份额、利润等)来计量。
综上所述,企业开发软件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具有上述特点。在企业的资产评估和管理中,应将软件作为一项重要的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和保护。